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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解读

发布时间: 2024- 02- 06 11: 01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不能屡屡重蹈覆辙的郑重告诫,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决策部署。20231229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命令》),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巩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果,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结合达州实际,制发本《命令》。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保持森林火灾“零发生”的工作目标。

 四、主要内容

  该《命令》共分为十个部分: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2024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1日至531日,其中21日至5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三)适时发布禁火命令。发布森林火险橙色和红预警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驱兽、生火取暖、野炊、烧荒、烧田埂、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产用火。

        2.确需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请。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应经省政府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按规定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凡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扫码登记,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五)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优化完善源头治理、风险管控的工作体系,突出森林公园、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全覆盖、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森林防火区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相关责任单位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沿途、周边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对电力、通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定期组织看守巡护和安全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六)实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域和职责任务。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

  (七)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开展火情监测,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

  (八)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九)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实行五级包保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

  (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

        解读机构: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解读人:李东军

  联系电话:0818—2388659


信息来源: 达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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